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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跨界养的崽长角了第99节(1 / 2)





  原来,有未来可奔赴,被自认厉害的人认可,是这样的幸福吗?

  南风将讲话讲的面颊飞红的谢四送出门,将一只有囊毛笔递给他:

  “这只毛笔不需要蘸墨就可以使用,你看,它后面的管儿里存有墨汁,直到墨汁用尽之前都可以随身携带使用。”

  谢四结果毛笔,瞬间睁大了眼睛,把玩了半天不说,还小心翼翼的在自己本子上写了两个字。

  发现这毛笔不仅不需要蘸墨,随时随地都可以拿出来用,而且笔毛柔韧聚拢,十分好用。

  站在厅堂门口,避着风赏玩了好半晌,他才将毛笔仔细揣进怀里。

  如现代得到几万块大牌签字笔的小文艺青年,稚嫩又容易取悦,有些可爱。

  南风看着他的样子忍不住微笑,拍了拍他肩膀:

  “加油。”

  小同志。

  谢四没有多留,午饭都没等到吃便颠颠离开。

  估计是回去写她要求的方案了。

  馆子的事先交给谢四的话,她就能空出手,去布局对她来说更重要的一件事了。

  转身回了自己房间,掏出登山包,她将包里火柴、□□和羽绒马甲数好,转头进了厅堂。

  接着,她站在厅堂里,来回踏步,一边思考,一边脑内演练一些情景和状况——

  只盼自己算无遗漏,若那事真找上门来,她能有抵挡应对之能。

  阿九偶尔在院子里来回,便见主家一个人在厅堂里,时而自言自语的念叨,时而来来回回的踱步,时而突然推门而出,又转身拉门而入。

  心里虽有疑惑,但转念想到祝主家是超级厉害的人。

  这样的人,会做一些其他人无法理解的事,好像也很正常。

  念头一转,她便没心没肺的又回了前堂,一边帮唐掌柜记账,一边觊觎休息桌上提供给来客的糖果,跃跃欲试。

  傍晚,天色昏暗时,纪寻如约来接她。

  南风看着摇摇摆摆朝着自己走过来的少年,心里蓦地一暖。

  父母死后,她似乎也有过嫉妒别人做什么都有父母接送的时候;

  后来做自由攥稿人需要经常出门旅行,虽与她梦想相符,却难免在天气不好的晚班机落地后,独自踟蹰在机场,排不上队,打不到车时,感到孤独和痛苦。

  不知不觉间,在这个世界,她居然拥有了风雨无阻送她上班,接她下班的人。

  这一切,对于生在蜜罐里的小公主来说,或许是已经习惯的温暖。

  对她来说,却弥足珍贵,令她常常感慨动容。

  她想,今晚她要很郑重的,很认真的跟少年郎道一次谢才行。
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  【小剧场】

  祝南风:你会变得很有钱!

  李王氏:真的吗?哇……那会是什么滋味呢?

  王大姐:是柠檬的滋味!酸!酸死了!!!!

  【早期游牧民族有编织毛衣,用毛。毛绒线传到中国是鸦片战争后期,棉花是明末进入中国。本书异界背景是低魔+很古早的古代背景,突出两个字:困难。】

  第49章 是大男孩了

  异界的冬天似乎特别喜欢下雪。

  飘散的大雪扑朔朔往脸上打, 走快了便觉得呼吸困难, 眼睛都睁不开。

  纪寻在这样的环境里, 却似乎丝毫不受影响。

  他速度如常, 也没有显出疲惫来。

  南风便只窝在他怀里, 感受到少年人大掌按着她肩膀,小臂压住她整个后背, 单臂将她扣在怀里,像单臂抱着个孩子, 纵情驰骋。

  纪寻的速度比落雪速度更快, 顺着雪飘的方向, 她偷眼望去, 风雪仿佛都被暗了减速键, 有种奇妙的、怪异的静态美感。

  耳边疾风、雪声交错,搭配着震耳的心跳声,这是在地球上从未听过的声音。

  即便走过许多城市,也看不到如此急速下的雪中林景。

  尤其眼前飞掠而过的,还有在地球上绝不可能看到的诡异植被。

  当然……最不可能在地球体验的, 其实是靠在一个人怀里……

  闭上眼, 如此极速之下,她却觉得内心宁静。

  速度慢下来后,她抬起头,更加肆意放眼看。

  大雪覆盖下的山洞和已成型的别墅渐渐出现在眼前,下一秒,她双脚竟已落在地上。

  扶着少年手臂摇晃了下, 她才站稳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