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嫁给病弱穷书生(穿书)第60节(1 / 2)





  “关于五王爷被软禁已然过去两年,之前被五王爷帮助过的难民全部围在南门外,求着要当面答谢五王爷的救命之恩,臣恳请皇上顺民心,将五王爷解禁。”

  好一句顺民心,裴江眯了眯狭长的眸子,遮住了眼中暴戾的气息,随后轻轻扬起唇角:“右将军此言差矣。”

  五王爷是他从蒲城一路看押回来的,软禁的结果算是轻了,裴江本来就不太满意这个惩罚,现如今这人还要将裴林提前放出来。

  这真是让裴江整个人都不舒服起来,他毫不掩饰眼中的阴霾,目光直直看向下方的右将军。

  两人视线相交,空气中似乎弥漫着浓重的火药味,他们在对峙时,皇帝正眯着眼打量着下首众人的神情。

  视线扫过几人的下摆,看到他们脚步微微挪动了一下,皇帝便收回了隐晦的视线,重新将目光放在裴江身上。

  “两年前老五残害手足的事仿佛就在昨日,朕对此很是痛心,如果百姓都来城外要求见他,那便顺民心给他十日的时间,由老三这个当哥哥的全程陪同,防止他走上那条老路。”

  裴林这个儿子皇帝是没多少感情的,因为他不是在京中长大,对这个儿子的秉性也不了解,所以如果没人提出来,皇帝还真的想不起来还有一件这个事了。

  这个为裴林说话的是右将军,据皇帝所知一直都是裴林的部下,能等两年才谏言放人,也算是够能忍耐的。

  皇帝眼底闪过一抹幽光,嘴角带着细微笑意,“众位爱卿还有其他事启奏吗?如果没有就退朝吧。”

  这些人所关注的事也太过无聊了些,皇帝眼底不经意露出失望的神色,唇边的笑意也淡了些许。

  站在过道中间的右将军闻言,忽然掀起袍子扑通一下跪了下来,他扬声道:“五王爷残害手足未遂,被关了两年已有悔改之心,请皇上将五王爷解禁。”

  此言一出,皇帝表情未有变化,就眼睁睁地看着人群中又站出来三五人,他们跪在右将军的身后。

  “恳切皇上将五王爷解禁。”

  他们齐声的音量将整个大殿覆盖,皇帝嘴角的弧度再次下降了些许,但还是一直不肯开口,就冷眼看着下面跪倒的几人。

  能进殿内的都是正三品以上的大臣,如今就有六个人发声让皇帝将五王爷解禁,可明眼人还是看出了皇上的意思。

  他就是不想放五王爷出来,因为裴林曾经对裴江下手。

  要知道裴江是皇帝最疼爱的儿子,而裴林只不过是众多皇子中的一个,也没养在京城,与皇帝不熟络不说,还心思歹毒。

  这让皇帝怎么放心将他放出来,能开口说解禁十天,都是因为城外的百姓,如果不是因为那群百姓,皇帝是连提都不许别人提起裴林这个人。

  “城外的百姓不过是要见五王爷一面罢了,将他放出来出城走一圈就解决了的事情,何必要弄得如此麻烦。”裴江淡淡地说道。

  话音刚落,右将军双拳突然攥紧,死死咬住牙齿才没有在大殿上口出狂言。

  这个三王爷说得倒是轻巧,居然把将五王爷解禁的事说成麻烦,可这不是皇帝一声令下的事情吗?

  皇帝张张嘴的事,如何能谈得上是麻烦!

  右将军深呼吸了好几口气,正要说些什么,就听见皇帝浑厚的声音从上首传来:“朕有些乏了,先退朝吧,解禁五王爷的事延后再议。”

  裴林虽然被软禁,但不代表着他见不到光,他只是一直被皇帝的人监视,并且只能在王府里待着,不许出门罢了。

  这个惩罚也算不上严苛,要知道裴林经常晚上悄悄偷跑出去,皇帝不是不知道,他只是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已。

  兔子急了也会咬人,人是不能逼太紧的。皇帝深知对裴林这种养不熟的白眼狼,就应该用这种方式对他,不然就杀掉,否则将后患无穷。

  不过,目前的情势比较稳定,皇帝掌握着裴林的动向,虽然不管不问,但也没有要解禁的意思。

  如果不是右将军今天提了出来,皇帝都快忘了这件事。

  两年前下令将他软禁的时长是五年,如今才过去两年就那么着急,果然是成不了大事的人。

  皇帝缓缓闭上了有些酸涩的眸子,从皇位上站起身来,他缓缓走向一旁的阶梯,身后则响起了崔公公的声音:“退朝。”

  底下人高声恭送皇帝离开后,相熟的人就开始交头接耳讨论着方才那件事,言语间尽是好笑。

  “右将军居然想求皇上将五王爷提前解禁,真是异想天开。”

  这道声音虽然压得很低,但是右将军内功深厚,又怎么可能听不见,只见他额头上冒出几条粗壮的青筋,“你有本事重复一遍刚才的话。”

  说话那人回过头就对上右将军那张臭脸,余光注意到他捏紧的拳头上,不由得嗤笑了一声:“你敢在这里和本官动手吗?少装模作样了,莽夫就是莽夫。”上不得台面的东西。

  最后那句那人虽未说出口,可他的眼神已经足矣说明一切,看得右将军是一肚子的火气。

  这里是金銮殿,不是可以随便动手的地方,右将军闭上了冒着红色血丝的眸子,不再言语。

  文官武官一直以来都是水火不容的,今天的这个场面平时也经常发生,众人已经见怪不怪了,扫了一眼就移开了视线。

  今天早朝上发生的事情路铭远无从得知,就算他人还在京城也没这个级别可以参加早朝。

  他正骑着马赶路,马匹比马车快,路铭远就算觉得不舒适也坚持不换马车。

  骑马赶七天路就能到家,马车的话需要半个月左右,路铭远已经归心似箭了,一刻都等不了。

  走山路比官道快,一路上他都没怎么停下来过,也不知道是不是身上的衣服太过破旧,面色也是灰土得不行,根本就没有山贼劫持他。

  这正中路铭远的下怀,接下来就更加不爱收拾自己了。

  六天后。

  一名骑着黑色骏马的男人来到了蒲城外,他拿着路引给守门士兵时,对方盯着上面的名字陷入了困惑。

  士兵视线不停游离在路引和路铭远身上,眼里的疑惑都化成了事物。

  “快点啊!这都排了一上午队了,再不进去都快晒成干尸了。”城门处排着长队要进来的人,见队伍一动不动了之后,终于忍不住开口的催促道。

  确实,此时日头虽然不是很猛,但是炎热异常,人与人又挤在一起,鼻尖弥漫的全是汗臭味,特别是路铭远身上,味道更加浓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