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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六零不嫁赘婿第14节(1 / 2)





  “这个很稀罕吗?我也不知道,上回我在镇上等爸爸的时候,有位叔叔摔伤了,我帮他去找了一下家人帮忙,他看我我农村的,就给了我这个,说干活用的着。”文秀英临时起意,编了个理由。

  要说,她的小杂货店里,实用的物件极多,只是没有借口拿出来,这以后每拿出件东西就得编个故事,实在是太费劲了。

  石玉韶看着这崭新的手套,只拿在手里仔细看了看,便放下了,她实在是舍不得戴,这剥玉米粒那么费手,手套很快就会磨坏的。

  见妈妈犹豫,要把手套收起来,文秀英忙劝道:“妈,不是说剥玉米粒是按照剥的多少计工分的吗?你把手弄伤了,就剥不动了,得少挣多少工分呀,你戴着手套,自然比别人剥的快一些。”

  石玉韶一想,也是啊,是自己想岔了,还是闺女聪明。

  这日,石玉韶两口子戴着手套去干活了,木学农倒是没有什么心理障碍,他的手早就疼的不行了,有个东西垫着,他可不会觉得该在这上面节俭,没看他家冬天都能种出青菜了吗,还怕过不上好日子吗?

  到了大队部的仓房里,文秀英看到很多人都已经来了,几个人凑在一堆,边说话边干活,一间屋子里就有好几十个人,这样壮观的干活场面她是很少见到的。

  前世她长大的时候,就已经到了集体干活的末期,等到她真正参加劳动的时候,就已经分户单干了,莫名觉得这样干活,还挺带劲,挺热闹的。

  “嫂子,这就是你家英英吗?你也总不带出来玩,都长这么大了,变白了好多呀,我记得以前是个黑丫头来着。”一位二十多岁的小媳妇笑着跟石玉韶打招呼道。

  石玉韶听到有人夸闺女,还是高兴的,几个孩子都像爸,皮肤都黑,儿子黑一点没什么,可是闺女黑了总归是不大好看,只是农村孩子,天天在外面野,长得白的少,倒也不显。

  只是从去年起,闺女每回出门都要把自己的头脸包的严严实实的,说是防晒,阴天也一样,说是阴天太阳也会把人晒黑,可不是日子久了,脸上真的比以前看着白皙细腻一些了,冬天也再没有冻出红脸蛋,也不起皮了。

  她越想越觉得闺女聪明,笑得合不拢嘴:“你让你家那野猴子不要出门,天天捂在家里,也会变白的。”

  说完低下头跟文秀英说:“这是你三婶,好久没见,你是不是不认识了?”

  “我记得,我三妈还给我吃过枣子馍呢。”文秀英记得呀,这位三婶是三叔木学平的媳妇,为人最是爽利,是妯娌间难得跟妈妈和得来的人,也是唯一反对把自己送人的婶婶,后来孩子们都长大了,丈夫也走了,两个老太太还日日在一起说话,做伴儿。

  刘玉芳大笑道:“英英记性好,以后是个念书的料,不像我,就上了几年初小,比睁眼瞎强一点罢了,字也都忘完了,给娘家写个信,还要到处求人咧。”

  “三婶,我已经跟哥哥学写字了,等我再多学点,以后我帮你写信。”文秀英声音糯糯的道。

  “英英真乖,三婶等着你帮我写信。”

  她摸了摸文秀英的头,凑到石玉韶跟前低声道:“你看你,这么好的闺女,怎么舍得给人,以后有你后悔的。”

  石玉韶眼神一暗,她哪里做的了主,只是现在大家也都没提,就当没有这回事吧。

  两个妯娌找了个角落的地上,坐在自带的小凳子上,一人抱了一堆玉米就开始干活了。

  石玉韶自己带着手套,可是妯娌还光着手,便给了她一只,刘玉芳再三推辞,最后才收下,心里对这位温柔的妯娌更亲近了。

  “也给我一只手套呗,你可是我亲嫂子。”赵珍挺着个肚子,不知道从哪钻出来,大言不惭的道。

  石玉韶脸上有些尴尬,她不想给,可也不知道该怎么拒绝。

  文秀英道:“你的耳环真好看,给我妈一只好不好?”

  “嫂子,你管管你家孩子,屁大一点,就知道跟别人要东西,还敢要我的纯银耳环,这再大一点,还不得直接上手偷呀?”赵珍口气夸张,手舞足蹈的比划着,仿佛文秀英已经变成了一个人人喊打的小偷一样。

  这下把石玉韶给激怒了,她嘴笨,可也不能让闺女被人这样说,呼的站起来道:“你不要胡说,她不是这样的人.....”

  她憋的脸通红,却不知道该如何反驳。

  刘玉芳看不下去了,冷冷道:“你怎么这么不要脸,如果不是你先开口跟嫂子要手套,英英会要你的耳环吗?亏你还是个大人,连个孩子都不如。

  她就是让你别在这要东西了,不好意思直说,才说要你的耳环的,你连个人话都听不懂,还有脸在这胡咧咧,跑这喊亲嫂子来了,你得先问问,学农大哥认不认他那个弟弟。”

  这一顿直言直语,把赵珍说的脸上烧烧的,没想到被一个小丫头摆了一道,果然是谁家的种像谁,要不是木学农下套,木学行那个傻货怎么会签下一个什么狗屁借条,想起这个她就气的发抖,现在队里人基本都知道这个事,她现在馋的很,想借点白面,烙个饼子吃都没人给她借。

  刘玉芳将石玉韶拉着坐下,开始说起孩子上学的事情来,边说边笑,赵珍在一边尴尬不已,想再说点啥,却插不进去话,直到队长过来喊道:“你不去干活,杵在这干啥咧?”

  赵珍才悻悻的走了。

  文秀英心里欢腾无比,满院子跑着玩,感受着大集体干活的热闹劲。

  她玩着玩着又发现一个问题,大家干一会,总要停一会儿,原来是锥子不够用,得轮流着使。

  剥玉米粒的时候,得先用锥子开出一条路,然后才更好剥一些。

  大概是跟铁沾边的东西都稀罕,整个院子里也就三四个锥子。

  她心里一动,这玩意儿她不缺呀,她家的杂货店是开在镇上的,农民常用的东西都不缺。

  “妈,给你一个锥子,我捡的,不要告诉别人哦。”文秀英悄悄塞给石玉韶,爬在她耳朵小声说。

  石玉韶笑着点点头,开始跟刘玉芳共用起一个锥子,果然速度快了许多,等到上午干活结束时,她俩剥出来的玉米粒是别人的一倍多,都算的是五个工分,平时半天才能挣三个工分。

  妯娌俩都高兴的不得了,约好下午还一起干活。

  等到收工回家,石玉韶也没听见谁说丢了锥子,便心怀忐忑的把锥子带回了家,只觉得闺女就是老天爷送给她的小福星,聪明运气又好。

  木学农一回家,第一件事情就是跑去看种在炕上的菜,发现还是绿油油的,才松了口气。

  石玉韶更是找了些葱籽,芫荽籽,撒在了花盆的周边,没几日,竟然就长出了绿绿的小苗,炒菜时,放一点葱花,满屋子都是香的。

  等到葱长大一些,石玉韶割了上面的一些叶子,让根继续长着,吃饭的时候,拿来炝锅做汤,香的大家觉得糠团子都变好吃了。

  当剥玉米的活干得差不多的时候,队里给放了一天假,因为仓房堆不下了,得收拾一下粮库那边,拉到那边去,放假这天只有几个队长信任的族人去收拾粮库那边,这粮库队长看的可紧了,除了每年往里面装粮的时候,其余是不许人进去的,就怕谁起了坏心。

  乘着这个机会,木学农跟往常一样,带着闺女出门了,这回去的是县城,带的东西又宝贝,他还得去找门路,一个人实在不方便,他也已经习惯带着闺女出门了。

  他发现每回带着闺女出门都会有好运,总能捡点鸡零狗碎的小东西,有时候是根铁丝,有时候是把门锁,有一回,更奇,还捡着一个小手电筒,从此儿子再不偷偷拿他的手电筒了。

  更何况,闺女算账贼快,他也不怕被人给蒙了。